曾一洋
2025-03-03 16:46:18
查看:323
【基本概况】
曾一洋,汉,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成都市律协第八届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现执业已逾10年,曾担任成都市多家区县级政法机关法律顾问,法院、派出所特邀调解员,法律实务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民刑交叉案件。
在办理过的近200件刑事案件中,为多起官员、企业家、涉众案件第一被告人以及其他大要案当事人提供有效辩护并争取了大量的不捕、不诉、从轻减轻、缓刑效果。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
【主要业绩】
1、 2017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一法庭第一被告甘某涉嫌制造毒品罪,认定制造毒品40公斤,存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公诉机关未抗诉。
2、 2021年彭州市法院周某涉嫌诈骗罪,在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五年六个月,后经过庭审当庭调整量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3、 2023年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张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为第一平台创始人身份,涉案金额1500多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4、 2022年高新区检察院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酌定不诉。
5、 2022年温江区检察院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酌定不诉。
6、 2024年温江区检察院鲜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酌定不诉。
7、 成都市温江区明信凤栖台(原金利公司先生别墅),烂尾10年,成为温江区信访办维稳案件,代理26名原告成功一二审再审,提前五年拿房办证,获违约损失赔偿。
2、 2021年彭州市法院周某涉嫌诈骗罪,在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五年六个月,后经过庭审当庭调整量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3、 2023年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张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为第一平台创始人身份,涉案金额1500多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4、 2022年高新区检察院赵某涉嫌故意伤害罪酌定不诉。
5、 2022年温江区检察院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酌定不诉。
6、 2024年温江区检察院鲜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酌定不诉。
7、 成都市温江区明信凤栖台(原金利公司先生别墅),烂尾10年,成为温江区信访办维稳案件,代理26名原告成功一二审再审,提前五年拿房办证,获违约损失赔偿。
【联系电话】
13981706636